標題好乾,為什麼不乾脆寫扁案違反程序正義XD

 

Jerome Cohen,傳說中馬英九的哈佛指導教授是也。

上個月Cohen來台灣時,和馬總統熱烈擁抱,大方展現師生情誼。
不過西方人有個我非常欣賞的特質,就是「就事論事」,「公私分明」。熊抱歸熊抱,Cohen仍然不斷在專欄發表文章,關注台灣民主倒退的危機,包括陳雲林來台期間國家有濫權之虞,以及檢調為了個案不惜傷害台灣初生的司法獨立等諸多荒腔走板、不該發生在「民主台灣」的現象。


台灣人一向不信任司法,其中很大因素是人民普遍沒有程序正義的觀念,或者我情緒化一點地說,我們根本沒有尊重制度的基因。我們太喜歡鑽法律漏洞、因人設事、個案處理,任何事情「方便就好」,對台灣人來說這世界上根本沒有不能喬的事情,只要可以照我意思便宜行事,制度於我何有哉。看演唱會找立委,買車票找總統,正因為自己行走社會最有效的總是旁門左道,連帶也不相信有所謂的司法正義。


為了適用社會五花八門的現象,法律條文必須有相當的抽象性,也因此法官有相當大的心證空間,同樣一個案件,不同法官有不同見解是必然的結果。既然現實社會做不到用量化程式判案,(每個案件輸入電腦然後跑出判決XD),我們就必須尊重每個法官的裁量權。至此,程序正義就顯得非常重要,司法制度上必須要維持審判獨立,並且在訴訟過程給予一切救濟的可能,才能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審判獨立最基本的就是分案制度。台灣司法雖然問題很多,這幾年分案制度倒是有建立起來,案子是誰來審判,一切「攏是電腦揀的」,法官是藍是綠全看你運氣。每當我要說服別人要對台灣司法有信心的時候,我總拿這點來說嘴,雖然上個世代某種勢力的法官還位高權重,至少現在分案跟選舉一樣公平公正公開。

 

沒想到這制度比我想像的還要不堪一擊。同樣一批人,通過民主檢驗,獲得強大民意背書,繼續做二十年前習以為常的事,差別只在於手法必須更迂迴,更細緻。

 

所謂解嚴二十年,真的還不夠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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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傑榮專欄:對扁案的追訴:第一階段

 

美國前聯邦首席大法官查爾斯.休斯(Charles Evans Hughes)在分析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經驗時曾言道:「(最高法院)最重大的傷害均是自我招致的。」台灣的法院應省思此句充滿智慧的經驗談。雖然對陳水扁前總統的追訴法院尚未開庭審理,但經手本案的法官們已然貽誤了陳案所提供的歷史良機去證明司法的獨立、公正與能力。

 

     台灣人多年來辛苦爭取而得來的民主現今正處於困境之中。貪腐威脅台灣政治的清廉。憑藉一個公平,透明,且可信賴的司法體系以執法乃解決此困境所不可或缺。儘管台灣社會中政治嚴重對立,且不同政黨支持者間缺乏互信,檢方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逮捕陳後,於起訴狀中對陳及其家屬與部屬大規模貪腐之指控,陳明已有令社會大眾接受有罪判決結果的預期。經由公平的刑事訴訟程序所獲致的有罪判決將可望能驗證清廉政府的價值,遏制類似犯行,並提升社會大眾對近二十年前始脫離專制國民黨政府控制的法院之信賴。

 

 

     可惜的是,近來之司法程序進行著實令人對此等期望落空。除非法院能有一些出人意表的英勇舉措來回復其公信力,對陳以及其他涉案人的定罪將只會招致更多的公開批判嘲諷,使法院無法取得成功司法所必需的廣泛支持。此乃因中國人傳統上強調刑事法的實體即有罪無罪的判定而非程序。然而,近來相關的事件發展卻令人聚焦於兩個相關聯之刑事程序爭議:審前羈押與公訴審理之合併,此等爭議亦反映出台灣的刑事訴訟程序制度正逐漸由職權進行主義(inquisitorial system)轉向當事人進行主義(adversarial system)。

 

     兩度裁定無保釋放陳的台北地院周占春庭長的專庭與兩度駁回該庭裁定的台灣高等法院之間的爭議,以將經由抽籤分配給周庭長專庭審理的陳案之眾多公訴合併於蔡守訓庭長的專庭審理之陳與其妻吳淑珍侵占國務機要費案作終結。此等合併令蔡庭長主導之專庭得以就陳的審理中羈押之第三度裁定加以審訊,並因此重新做出羈押陳的裁定。然而,此裁定卻與數日前才發布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第六五三號解釋意旨有所衝突。該號解釋理由書中力陳刑事被告之羈押僅能為保全刑事程序之最後手段。雖然陳並未如公訴前為期三十二日的審前羈押般被戴上手銬以及禁止接見,惟其與家人甚至辯護律師的對話仍可被監聽並援用為追訴其與其家人律師等涉案與違法之犯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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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相當切中核心
歐巴桑性格的我最無法忍受的是第二點
既然地方政府生不出工程讓你發包,就表示沒有那個需求嘛
(已經包好的中間有多少利益交換也就別談了 又不是第一天住台灣)
為什麼硬要人家花到五百億?
國安基金也是,沒有執行對象,為什麼硬要從兩百億加到一兆?
根本是為花錢而花錢嘛  這點歐巴桑無法接受

第八點也很嚴重 
這可以跟第二點相呼應
我們政府花錢超爽快的  什麼法律都可以規避
反正立法院也沒人有本事扯後腿
所以我們還能怎樣
我們只能看看政論節目 寫寫報紙投書 在部落格靠邀一下
那又能怎樣呢 他不理你就好了
而且這樣還不夠  他要關你部落格就關你部落格
也不用親自動手  yahoo google自己都會揣摩上意 (ex:芒果日報、台南野草莓)
未來NCC這個根本違憲的太上機構還要對媒體的不當報導進行假處分
..................

所以你能怎麼樣呢
只能盡其所能地靠邀跟告洋狀了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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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today-p4.htm

記者問:請你分析我們國家面臨的外部挑戰主要有哪些?


陳博志答:這次的金融風暴,造成全球股價下跌,美國金融機構出問題,次貸、二房、雷曼破產,我們的金融機構受到連帶損失,但這些影響其實不是最嚴重的。嚴重的是因為這些影響,使得美國與一些先進國家的經濟情況不好,造成二、三十年的金融體系操作方式無法繼續下去,他們的進口減少,我們的出口當然減少,這是最大的打擊,馬政府沒有了解到這點,一直在看股市,搞錯了方向。

 

人民各種抗議 一概當做沒看到


有人說中國也許還有百分之七、八的成長率,於是馬政府又想去利用中國,但很不幸的,中國對我們又是另一打擊,因為中國也是靠出口到美國在成長,現在沒辦法再這麼快速出口到美國去,中國經濟成長因此下降。

首先,我們進口很多原料到中國,中國對美國出口減少,就不會再買我們的原料,這些加工廠很多是台商,這些台商在那邊受到損失,有可能會發生債留台灣的問題,造成我們經濟成長下降。

 

過去我們賣很多資本設備給中國,如果他的經濟成長由十二降到八,表面上看只降四個百分點,但是所需要的資本設備會減少三分之一,這就會產生相當衝擊,因為過度依賴中國。

 

有人說中國會擴大內需,這點有些台商會分到一點好處,但整體非常有限,國際上追求經濟成長基本有三種方法,一個是擴大內需,這很困難,很少國家這樣做,偶爾做一些都是很有限的;真正經濟成長的主力是另兩個,一個是出口擴張,中國在遭遇不景氣時也要出口擴張,他們現在已經提高出口退稅率,人民幣不再升值甚至要貶值,這麼做會替代台灣產品的國際市場;更常用的則是進口替代,貿易壁壘不讓他國產品進來,其他國家受到WTO限制不太能這樣做,中國是獨裁國家,他會努力這麼做。在這種雙重情勢下,馬政府還要一直開放對中國的投資,就會造成更大的衝擊。

 

問:在這種大情勢下,馬政府上台後的一系列政策似乎都有所牴觸,能否提出具體實例加以剖析?

 

陳:他犯的錯實在太多了!基本上可以分八項來講。第一是輕忽民意,馬政府比較不重視人民,較重視資本家或經濟成長數字。剛上任時,油價在漲,人民關切物價問題,馬政府卻關心市場經濟,急得把油價反映成本,並且不顧人民感受,在下班前宣布,突襲人民。

 

現在不景氣,人民最重視就業,因為失業的傷害很大,但馬政府卻只在意經濟成長,五個月前在野黨建議退稅濟貧,他不同意,還把全部力量放在擴大內需、刺激股市,差別很大,我做為一個小老百姓,我管它經濟成長多少?我有沒有工作才是最重要的。到目前為止,馬政府花在救股市與救企業家的錢,遠大於人民,特別是弱勢的人民。對於任何政策他都說要多和人民溝通,意思是我沒有錯,是你們人民不了解。

 

第二是違背事實,不只方向錯,目標也訂錯。競選時說六三三,就我們這個高所得國家,即使四年平均經濟成長百分之六,也是辦不到的,失業率百分之三亦同,這兩個數字只有新加坡達到,但新加坡是一直引進外籍勞工,人數一直在增加,但平均所得增加並沒有比我們快,就業率相同,這是分母分子個別加了外勞造成,馬總統不了解,因此在追求一個錯誤達不到的目標。

 

景氣變不好,現在看更清楚,第三季已經負成長,七月已經哀鴻遍野了,可是馬政府還說要追求百分之六成長率,預算還編百分之五點○八,一直等到上個星期主計處把數字攤出來,他才要相信。預算編得差這麼多,明年如果經濟成長是零或負成長,則高估超過一千億以上,這個預算若不退回,到了明年底會周轉不過去,到時候說政府不能破產,只好擴大借錢,不論是不了解事實或故意不了解事實,都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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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28
  • 中國時報

     對岸海協會長陳雲林來訪引發的爭議,至今餘波蕩漾。我們看到台灣社會對中國想像的鉅大分歧。

     第一種想像,以機會與利益為核心。中國年平均成長率一○%,累積了兩兆美元外匯存底,其國內市場潛在消費力,被認為是世界景氣低迷的救星。在這個圖像中,與大陸更廣泛深入的連結,將帶給台灣榮景。台灣唯一出路在中國。

     這個圖像有個未言明的假設:為了經濟發展,可以「適度」犧牲責任政治與民主人權。由國共接觸協商,建立常態化的「國共平台」,遂成為方便巧門。國共平台談好的事情,交由兩岸白手套單位簽署,由兩邊政府各自執行。

     這個不透明的平台,在民主化的台灣,迴避了國會與公民社會的監督。但對壟斷性財團而言,國共平台很有效率,直航等特權利益在密室中分配,比攤在陽光下協商省事。

     這個中國想像有個盲點:站在資本集團的角度看問題,盲目頌揚經濟成長,漠視龐大的社會代價,對環境的破壞、對數億勞工階級的剝削。中國國力愈雄厚,社會不平等愈趨劇烈。中國學者丁學良,不久前在《金融時報》網路版上撰文指出:「中國模式」無法在發展中國家推廣,正因為社會成本太鉅大。

     第二個中國想像,看到的是威脅與風險。北京的打壓並沒有因為台灣單方面的善意而鬆手。「反分裂法」、「一個中國」、一千多顆飛彈,高懸我們頭頂。在此情況下,開展與中國更廣泛深入的經濟連帶,只會將台灣「香港化」,導致台灣民主向下沉淪。中國不但虎視眈眈,而且是個充滿風險的社會,毒奶粉事件就是鮮明例子。由於專制與高壓,中國政局很不穩定,隨時有崩潰的危機,新疆(東土耳其斯坦)與西藏(圖博)抗爭暴動不斷。一旦中共統治崩盤,與大陸經濟連結緊密的台灣也將遭殃。

nbsp;    這第二個想像的假設是:與中國交往過程中,台灣一直都是受害者,「錢進中國,債留台灣」。但其實不少台商與台幹在中國找到第二春,兩岸的經濟分工也間接促成台灣的產業升級。此外,「世界工廠」的農民工,數以千百萬計為台資廠工作,這些勞動階級也貢獻了台灣經濟。

     這個中國想像還有一個盲點:在反共的視野中,看不到中國的改變與社會動態。經過卅年市場經濟發展,中國已經不是「共產國家」,而更接近官僚資本主義。歷史的反諷是,灌輸反共教條的國民黨早已跟共產黨把酒言歡,台灣民間還在背負著「紅色中國」宣傳的債務。儘管中國社會仍然被國家嚴格管控,但無數NGO活躍於國家監控不到的灰色社會空間。抗爭者不再從事「階級鬥爭」,而是以各種巧妙的論述包裝來主張權利,例如把上街遊行叫做「散步」、包圍官署叫做「上訪」,就像廿多年前台灣的街頭運動,叫做「自力救濟」。

     以上兩種中國想像,雖然差異極大,卻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缺乏社會觀點。

     台灣需要一個基於進步價值的中國論述,也需要細緻的社會分析。這是本文所主張的第三種中國想像:面對中國經濟崛起的事實,中國不再是鐵板一塊,中共不再是個極權主義政權,而是一個具有韌性與彈性治理能力的威權主義政權。大陸各種社會主體正在湧現,台灣人社群也是其中之一。市場經濟使中國更富裕,但是社會不平等也更嚴重。國家機器控制社會的模式更科技化與細密化,但是社會抗爭的多元空間也逐漸浮現。中共對台的威脅有很高的真實度,但是「紅色恐怖」的形象卻被誇大了。因此,兩岸交往不應該由兩個代表政商利益的政黨壟斷,國共平台是反民主、服務財團的政黨祕密外交,是統治菁英與紅頂巨賈的金權饗宴,其所設定的議題,掩蓋、排除了許多重要的社會議題。

     國共平台之外,我們更需要一個開放的、民主對話的「兩岸公民社會平台」。台灣應該與中國文化學術界、公民團體積極對話,爭取大陸人民對台灣的理解,彼此分享幾十年來在專制政治遺緒下爭取生存權利的艱辛。台灣民主轉型的正負經驗,能夠對中國甦醒中的民間社會提供什麼靈感?兩岸的進步派,能夠如何連結,共同抵抗社會右傾化的力量?建立兩岸公民社會平台,可以守護台灣民主,也催促中國社會思索在追求富國強兵之外,還遺落了哪些社會價值。(作者為清華大學社會所副教授,當代中國研究中心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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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國際人權聯盟(FIDH)官網 http://www.fidh.org/spip.php?article6006
中譯:台灣主權觀察站  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961
圖檔:台灣人權促進會  http://www.tahr.org.tw/index.php/article/2008/11/23/630/

(中譯版)

致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劉兆玄

針對中國特使陳雲林訪台期間,以和平手段抗議的公民,遭到限制人身自由與攻擊一事,國際人權聯盟 (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FIDH, 位於法國) 表達深切的關切。FIDH相信這類以國家安全為由的逮捕與暴力行為,嚴重侵犯了人權。

據我們獲得的消息,自2008年11月3日起,台北市布署了7,000名以上的警力。當局採取激烈措施,諸如没收或損壞私人財產,騷擾、攻擊接近定義模糊的管制區的人民,高速公路車道強制淨空,任意地搜索與逮捕,限制公民的行動自由等。在陳雲林訪台期間,當局以維安為由進行了上述行為。

我們憂慮這類侵犯行為實際上的目的是為了壓迫公民的言論自由。這類對自由的限制前所未有,明顯地超越了維安的界限。例如,公民不得懸掛或攜帶貴國國旗,不得呼喊「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等口號,不得攜帶攝影器材,不得播放當局認為不妥的音樂。

這些措施的目的,似乎是為了讓政治異議噤聲,而不是為了維安,如此作法公然違反貴國憲法第11條及第14條保障言論自由與國際人權標準的精神。因此,FIDH要求貴國警政署與國安局,應根據憲法與法律,為其執法過當的行為負責。司法院與監察院應即刻針對所有涉及侵害人權的案件,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所有未依法善盡職守的官員應予究責。對於執法過當者,特別是警政署與國安局,應根據貴國憲法第24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FIDH特別呼籲貴國政府當局修改集會遊行法:廢除集會遊行許可制,改採報備制以及廢除特殊區域的限制,因為目前的集會遊行法,給予政府當局過多限制人民集會和言論自由的裁量權。另外,政府當局應廢止戒嚴時期遺留下來的驅逐令以及特殊犯罪刑罰。最後,台灣當局應建立警務人員執法條例,讓警務人員在值勤時有清楚說明他/她們身份的義務,以確保其合法性與正當性。

閣下,本組織堅信台灣卓越的民主化成績是整個亞洲的標竿。因此表達本組織對於台灣人權等級下降警訊的嚴正關切,並且將其視為降低台灣民主及人權價值負向趨勢的訊號。望您仔細考量上述關切事項,

您誠摯的
Souhayr Belhassen

FDIH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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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短視近利、只對聲光刺激有反應、人文素養只有淺淺一碟的台灣人,吃東西是一定要配電視的。今天吃早餐的時候照例打開電視,不小心轉到衛視西片台,竟然看到史嘉莉嬌韓森、休傑克曼還有伍迪艾倫,理所當然地看了起來。

片名叫遇見塔羅牌情人,普普通通沒啥感想,雖然我只看了最後四十分鐘,伍迪艾倫依舊讓我很想打他。重點是片尾打上的預告:

接下來播映:愛情決勝點

WOW!!!

伍迪艾倫+史嘉莉嬌韓森二連發耶!
簡直是影展規格阿阿阿阿阿

(插個嘴,史嘉莉真的變成伍迪艾倫的愛將了,下一部片又有她)

於是又煮了杯咖啡看了起來。不要再假仙了,罪惡感這東西在當下就是被你拋棄了)

然後剛剛看完了。

這部片伍迪先生只當導演沒有親自下海因此少了點逗趣(不覺得伍迪艾倫長得很像台灣的脫線嗎?XD)

感想

1.關鍵字:運氣

2.史嘉莉嬌韓森真的很正, 希望上帝不要讓金髮絕種。

3.男人真的很賤,女人千萬不要傻。

4.號稱無神論的我,潛意識被台灣社會盛行的因果報應說支配,因此對於這種在台灣通俗劇看不到的結局相當的拍案叫絕,同時又有一點點坐立不安。

呀呀呀  不欷噓就不是人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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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複雜的經濟理論,精打細算的台灣人稍微用常識想一下,就可以知道消費券是個蠢主意。

一個人儲蓄慾望高漲的時候,你怎樣都無法強迫他花錢的,就算天外飛來一筆消費券,他也只會用在日常支出,而把原本要花的錢留在戶頭裡。換言之,消費券只是替代了現金,對於刺激景氣的作用非常有限。更何況日本曾有過失敗案例,百分之七十的民眾都把消費券轉成現金存起來,根本無法"振興經濟"。

我們的高學歷內閣不是一批學者專家嗎?這些事實難道他們不知道嗎?當然不是。那為什麼一意孤行,就算要多花八億多印製費、十幾億行政管銷費用,也要推行這個結果大家心知肚明的政策?

唉。

看了晚間新聞,一切都有了答案。
好啦說答案太牽強,也許這只是順勢而為的結果,反正重點是我看到這則新聞真的是非常火大

http://www.nownews.com/2008/11/20/301-2368404.htm

我真的要說消費券的最主要的功用其實不是振興經濟,而是當一個幫忙賣狗肉的羊頭。

行政院要把四年四千億的預算跟消費券包在一起,以特別預算的名目送立法院啦!
這樣一來民進黨杯葛就會討罵,因為人民引頸期盼消費券啦!!!

雖然民進黨就算要認真杯葛也沒有用啦
27席杯什麼葛,葛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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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四千億要怎麼用?

容我引用吾師介民的話
"數量龐大的派系、親藍財團、待業政客,已經「飢餓」八年,可以想見他們期待盛宴、圍繞餐桌蠢蠢欲動的景象。"
http://milchkaffee.pixnet.net/blog/post/15747173

我不知道要說什麼耶
好像連罵聲幹都很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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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稿

陳雲林來台,引發民眾一連串遊行、抗議行動,並發生多起警民衝突事件。事件發生後除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行文各家電視台,要求提供新聞播放帶給警方做為辨識滋事民眾依據。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近日並獲悉,有不只一家平面媒體的攝影記者接獲警方要求,希望攝影記者能夠提供在衝突現場所拍到的民眾影像供警方蒐證。

經常處於新聞現場第一線的新聞攝影是高度危險性的工作,尤其在衝突性場合記錄影像,危險性更是超乎尋常。攝影記者在新聞現場衝鋒陷陣的工作時,心中所想的,是要為讀者及觀眾呈現最接近親臨現場的畫面,絕不是為了協助警方進行蒐證。而可以確定的是,如果他們的工作是為警方蒐證,就拍不到同樣品質的畫面與照片。

記者之所以在新聞現場享有某種特權,是因為他們所服務的是社會大眾—讀者與觀眾。做為專業的新聞工作者,在讀者的權益與警方的便利明顯發生衝突的時候,記者優先服務的對象應該是讀者而不是警方。如果警方動輒「徵用」攝影記者,讓他們被視為蒐證工具,將使攝影記者們無法有效執行工作,甚至危及他們工作時的安全。

根據多位業內資深的攝影記者指出,警方要求媒體提供影帶或照片協助蒐證,可追溯自1988年的五二O農運。過去這類要求多半以私下接觸方式提出,很多堅守專業的攝影記者都有拒絕警方要求的經驗。但這次「圍城」事件,警方「多管齊下」,不但正式發文,還直接打電話給媒體攝影部門主管,甚至透過媒體內部高層下達提供照片給警方蒐證的指令。

我們對於部份媒體高層面對來自警方的壓力,無法站在保護記者與新聞專業的立場,卻順應警方要求,把壓力轉嫁第一線記者身上深感失望,但更要質疑警方這種視攝影記者如同蒐證工具的做法,嚴重破壞執法份際,更戕害媒體第四權的生存空間。

此種狀況若任由發展,將嚴重威脅攝影記者的工作條件—在事件現場扮演忠實記錄者的空間與權利。因為如果認為(或任由)攝影記者的照片可直接被警方或檢調「徵用」,將使攝影記者形同國家機器(檢警單位)的延伸,而不再具有民主社會第四權的獨立空間,更遑論新聞與言論自由。如果放任警檢調指揮新聞媒體,那台灣社會無異回到戒嚴時代。

面對警方的動作頻頻,我們擔心如果一味姑息、退讓,將會造成媒體第四權全面棄守,而導致讓台灣民主倒退的可怕後果。為維護台灣社會過去二十年好不容易才獲致的民主花果,與新聞媒體的第四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起攝影記者共同連署,表達業內抗議警方濫權的共同心聲,並與攝影記者代表及聲援團體展開拜會警政署王卓鈞署長行動。我們呼籲王署長:請約束所屬,立即停止要求媒體攝影記者配合警方蒐證的不當行為。並針對警方近日種種「徵用」攝影記者的行政濫權進行檢討,對社會大眾有所說明。

發起團體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聯絡人:劉嘉韻 02-2341-0044, 0928-868-839)

聲援團體 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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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16
  • 中國時報
  • 【楊翠】

     我的兒子,在他滿廿歲的那一刻,加入野草莓,以青春溫柔的聲音,反抗他曾親身領受的國家暴力。

     一九八八年,我在《自立晚報》「本土副刊」工作,五二○農民運動時,我懷孕三個多月,與一些媒體朋友來到城中分局前,關懷農民運動訴求,當時黃昏已過,天色沉暗,氣氛詭譎。不久,鎮暴部隊與霹靂警察將遊行隊伍團團圍住,以強力消防水柱鎮嚇、驅離大批民眾,再以警棍狂打未及被驅離、仍留在場內的散落民眾,並且強行扭送城中分局與台北市刑警大隊,其中多數是已經走了大半天,十分疲憊的年老農民。

     一個六十幾歲的阿媽從我面前被兩個壯漢拖走,腳下鞋子已經脫落,嘴裡還哭喊著:「我的包包啊,我的包包沒拿啊!」一個壯漢在我面前被打得頭破血流,鮮血如注,白襯衫一片血紅。我激動地質問,警察為什麼打人,雙手隨即被扣住,用力往城中分局裡面拖拉,幸而我的記者證與在場的媒體朋友們救了我,他們才放開我的手。

     情勢詭譎,我被朋友勸離現場。不久我知道,入夜後靜坐學生們被鎮暴部隊踐踏而過,感到戰慄,覺悟到我被放開雙手其實只是時間的問題,再停留稍晚,腹中胎兒恐怕不保。

     這個孩子出生在十一月十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母子倆早已說好,如何祝賀他的廿歲生日。一一○六台北野草莓運動初發,一一○八台南野草莓、一一○九台中野草莓群起響應,一一一○新竹野草莓也誕生了,我告訴他,就近到他的學校清華大學,加入靜坐行列。

     他在一一一○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左右,正式入坐清華大學小吃部,加入新竹野草莓的行列。時間是一個巧合,也是一個隱喻。這個孩子在母親肚腹之中,經歷了他人生首度的國家暴力,在他滿廿歲的那一刻,成為反對國家暴力的野草莓,以他們青春的聲音,召喚這個社會的溫柔迴響,共同建造一個自由與人權的國度。

     我一直都想告訴他,親愛的孩子,媽媽必須陪伴台中野草莓,所以食言了,無法到新竹去祝賀你的廿歲生日,見證你大學第一年生命軌跡。但請相信,媽媽一直都在陪伴你,見證你的成長。

     在這個荒寒的時代裡,你們青春的聲音或許還很薄弱,或許一再被媒體隱蔽、扭曲,更不斷被冷漠的社會誤讀,他們不了解,集會遊行是弱勢聲音的最後通路,他們不了解,集會遊行與寧靜革命可以同時達成,他們不了解,知識分子的社會實踐有多重要。但是,你了解,你出生在這樣的家族,你的外曾祖父楊逵,你的叔公魏廷朝,都是一生奉行和平主義,卻又堅定的社會運動者,他們相信,自由與人權無法守株待兔,必須以身體建造。這些,不是你的家世包袱,而是你的生命資本,因為有他們的灌注,你會得到更多加持、更多實踐的能量。

     青春只有一次,廿歲生日只有一次,很開心你在滿廿歲那一刻,成了野草莓,你們一如野草莓的台灣俗名「刺波」,即使被視為柔弱的草莓族,卻堅定地以溫柔、和平、創意的運動模式,掀起一波波帶刺的青春波浪,用年輕的聲音,刺擊台灣社會的冷漠、無知、鄉愿與功利。

     孩子,廿歲生日快樂,媽媽以你為榮。

     (作者為中興大學台灣文學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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