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滂沱,到自由廣場探視靜坐學生,聆聽他們的心聲,我看到台灣民主的寶貴資產!

 

同學不是不瞭解經過了連續兩夜晶華酒店與圓山北美館前的警民衝突,社會早已忘了陳雲林訪台頭幾天,維安警察以不讓陳雲林看到任何台灣人民的自發抗議為原則的執法方式,讓台灣的人權發生了多大的倒退。但這個民主化之後成長的世代,對民主國家的人權有比上一代更挑剔的標準,直覺反應就是這條防線不能退讓,所以儘管整個社會氛圍讓他們的訴求得到回應的可能微乎其微,他們仍冒著大雨、頂著社會壓力持續靜坐,守護著他們堅信的人權標準。

 

同學不是不瞭解未經申請許可的集會遊行會被警方驅散,週五下午被抬離行政院門口以及這兩天內政部長、新聞局長的口頭警告,確實讓他們擔心不知什麼時候會再遭到驅離。但為突顯現行集遊法必須七天前申請許可、設有禁制區與警方的解散命令權等荒謬規定,向兩黨施壓,希望盡快修改集遊法,他們寧可不申請許可,藉由連這樣和平理性的集會遊行都可能僅因未經申請而遭驅散的事實,來呼籲社會正視此法之荒謬不合理。

 

同學不是不瞭解經過陳雲林來訪這一週的衝突之後,台灣的民主內戰已經更趨白熱化,在一些政治人物不負責任的公開談話、媒體名嘴挑釁評論的不斷煽動下,社會充滿了以暴制暴的肅殺之氣,這樣和平理性的簡單訴求不是無法引起主流媒體的興趣,就是會受到學生縱容暴力的抹黑指控。但學生仍然堅持運用他們所熟悉的網路媒介,將他們的訴求與行動以文字與畫面散佈出去,網路快速的擴散能力,很快地在全國各地,甚至海外留學生之間,引起共鳴,在各大學校園內開始產生就地集結靜坐聲援的行動,開啟了台灣學運的新紀元。

 

這些多半沒有運動經驗的年輕學子只是一個很直接的「這是不對的!」的衝動,又不想加入民進黨的圍城行動,看到了李明璁等師生發起的一個簡單的抗議行動,自發的在11月6日上午到行政院門口集結靜坐,這幾天以來在警察的驅散、家長的不諒解、社會的冷漠、媒體的抹黑、天公的不作美等天時、地利、人和皆不具備的情況下,不但存活了下來,還受到各地學生的熱烈迴響,漸漸獲得了社會認可,讓原本國民黨、民進黨與台灣社會皆輸的陳雲林來訪一週衝突或許可以留下一個不同的遺產,那就是原本對政治感到厭惡的年輕人終於找到了一個著力點,用他們自己的運動模式捍衛民主價值。

 

雖然目前我們還無法判斷這個運動最後將如何落幕,但希望政府千萬不要再犯將政治問題以法律問題來處理的錯誤、社會不要再用藍綠鬥爭的邏輯來消費這個運動,給學生多一點空間,珍惜這個意外出現的青年理想主義運動。當美國正因為年輕人的重新關心政治而改寫歷史的時候,我們更要注意不要因為自己的慣性思考而意外澆熄了年輕人的理想主義熱情,珍惜台灣民主的寶貴資產。

 

(作者為台大政治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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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圍城事件」引發警民衝突,到底誰應該為暴力負責呢?針對學生靜坐訴求,又該如何回應?

     「民眾向警察丟汽油彈、排泄物」,是大家對「圍城事件」的主要印象,群眾先使用暴力也是事實。馬英九才因此譴責暴力,要民進黨負責。但蔡英文則認為,民眾之所以使用暴力,是國家逼出來的。是國家暴力在先,執政黨要負最大責任。但是,事實可能比雙方面所說的要複雜。這次警民衝突,是雙方暴力相互加乘循環的結果,雙方都有責任。

     把事件往前回溯,才能釐清暴力的責任。整個事件的最後發展,是民眾攻擊警察。這是民進黨的指揮系統出了問題,蔡英文卻把暴力推給黑道,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說法。但是,國民黨就因此沒有責任了嗎?當然不是。

     維安單位在陳雲林訪台的前三天,以超高的標準來執行維安工作,大幅度限制人民的行動空間與自由,甚至還取締國旗,勒令「上揚唱片行」歇業等,嚴重妨礙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引發民眾激怒。這種國家暴力是晶華事件和圍城事件之所以發生的第一個原因。


     其實,在陳雲林訪台前,民進黨就提出遊行的申請,但屢遭國民黨駁回。最後蔡英文親自出面,國民黨才勉強答應,但要求民進黨保證和平理性。蔡英文也在這種情況下提出和平保證。如果根據「集會遊行法」的規定,任何遊行要在遊行七天前提出,經過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執行。這個法規留給執政者很多操弄的空間。這次遊行,執政黨刻意延後公布陳雲林訪台的日期,讓民進黨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提出遊行申請,國民黨因此對民進黨的申請案大加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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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06日蘋果日報

 

馬先生非常憤怒地說,他像賣台的人嗎?
相信馬先生無賣台之心,但他的庸懦無能卻已造成賣中華民國之實。

這兩天最令台灣錯愕莫名的無非馬先生的警察把中華民國的國旗當做中華民國的大敵,隨陳雲林所到及將到的地方粗魯取締,馬先生說得妙,他說他從未下令取締青天白日旗,一副無辜的樣子,太偽君子了,這把戲在馬先生當市長時已經演過一次了,馬市長的警察闖進運動場,搶奪青天白日旗,然後馬市長信誓旦旦說他從未下令。

陳馬對等有辱國格

中華民國警察取締中華民國國旗早在陳下機之前就雷厲風行了,如今該取締的場所都取締光了,才說不必取締,那當然,在圓山國賓已經無旗可取締了。

劉兆玄先生傳神地說他怎樣執行馬政策,他說:「警戒區內才取締。」為什麼要警戒,無非是遇到壞人壞東西。警察取締拿國旗是懷疑有壞人,且先不計較,但青天白日旗是壞東西嗎?旗是賊嗎?為什麼要取締?

馬先生說兩岸至少要做到互不否認,但陳雲林一來,馬先生連自己的旗都否認了,根本不需要對方否認了。

國旗風波鬧完了,今天要上場的就是馬陳會了,大家在意陳怎樣稱呼馬先生,裝老實的馬先生說彼此稱先生就對等了,是嗎?你派江丙坤到中國稱胡主席,來台的陳稱馬先生很對等嗎?原來馬要的是陳馬對等而不是胡馬對等,那台灣完全是附庸國了,無怪乎江春男說陳來到台灣就像上國欽差大臣蒞臨藩屬國,一定被當國君對待,諸如機場淨空,警戒戒嚴,護衛開道乃至黨政大小官員爭相邀宴爭寵……根本是超元首待遇,無怪乎陳雲林都要感動萬分了。

馬先生說陳雲林來台談經貿,所以沒有主權矮化問題。國旗被打壓踐踏到這樣,主權還沒被打壓,除非馬說的主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更糟是庸懦的馬政府甚至連談三通都談到喪權辱國了,以空運直航來說,不只涉及主權,更涉及國家經濟利益。所以香港在回歸中國時,雙方都進行了長達5年的航空談判,對經濟利益斤斤計較,如今馬為了挽救他個人政治聲望,匆匆談成包機,固然達成了直航,但航商利益所在的延遠權付諸闕如,雖名為「特殊航線」,但國際飛機不能飛,又無延遠飛航,根本是如假包換的國內航線。將來縱使改成為正式班機,要在延遠權上談判,台灣籌碼已盡失,於是上海將成台灣赴美、赴歐的樞紐機場,在台灣將成其國內的末端機場,所謂亞太營運的航空中心已成破碎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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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竟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
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
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
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
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
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
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
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
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張之豪(市民)

其他名單陸續確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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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ahr.org.tw/index.php/article/2008/11/04/619/

2005年第一次連胡會時,人權團體即要求國民黨:「政權可以失落,人權不可以失落。」應該要向中國政府強烈要求釋放政治犯,及改善人權狀況。2008 年,馬政府上台後,強調與中國的對等交流,然而,所謂的「對等」,竟是降低台灣的人權法治標準,來迎合中國。近日,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國民黨政府正是以中國的人權標準,來對待台灣的抗議民眾。

列舉馬政府種種降低人權標準的粗暴作法諸如:淨空高速公路車道,連媒體隨行車輛,都遭到警察以「逼車」方式強行要求離開;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舉國旗;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說「台灣不是中國的」;民眾在圓山附近手持DV拍攝被警方帶走;民眾想要施放印有「黑心」圖樣的氣球被警方制止;民眾騎機車懸掛支持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被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的理由,禁止通行並將人直接從車上架離………

大法官曾表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因此警察在執行勤務時,不僅有義務對表達意見的人民給予適當保護,更應該協助人民行使表達意見之自由。然而,台灣警察在面對人民行使基本權利時,卻常是橫加阻擋和壓制。特別是這段期間警方密集地超越了勤務執行的界線及比例原則,嚴重妨害了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這些活生生的人權侵犯實例,無疑對台灣政府自我標謗為「民主自由國家」是最大的諷刺。

除了強烈譴責警察執法過當的行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嚴正發起民間社團連署,要求:

  • 一、馬總統應該為其出賣三十年台灣人權法治成果、附和獨裁國家,向全國人民公開道歉。
  • 二、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台。
  • 三、號召成立義務人權律師團,接受民眾舉報人權侵害個案,做為進一步向國家提出集體控訴的基礎。
  • 四、呼籲在第一線執法的警察同仁們,維護憲法價值是每一個執法者的天職,盲目聽從上級的違法違憲指令,將構成犯罪行為。勿淪為箝制人民基本權利的打手。
  • 五、呼籲立法院立即修正「集會遊行法」。

 

發起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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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的11月3日,請全國人民一起記得這個日子。在這一天,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等人踏上台灣的土地,受到中國國民黨政權熱烈的歡迎。馬英九再一次把台灣往中國的方向推進了一大步。當年,國民黨政權為了反攻大陸消滅共匪讓台灣戒嚴了38年,現在,中國官員卻成了他們口中最好的朋友。沒有人為這個巨大的轉變解釋與道歉,過去台灣人民所付出的苦痛,到底該找誰負責。

      為了要讓他這樣一個不受歡迎的人來台,國民黨事先把人民可以有效合法集會遊行抗議的所有路權借走。七千名警力部屬在台灣街頭,台北城宛若專為他一個人的到來而清場。然後,馬英九、蕭萬長、劉兆玄、賴幸媛在幾天之內,十分罕見的紛紛接受電視專訪。除此之外,馬政府也動用了所有的資源與管道,包括各大工商團體、台商、企業界大老一致為這個會面宣傳與背書。一時之間好像整個社會裡面找不到反對的聲音,儼然全國人民都應該對這次會面充滿期待。然而,這不是事實。在這個時候,當執政當局對內壓制言論,不顧人民感受,對中國處處討好時,作為一個主要的在野黨,民進黨要站出來提出我們最嚴正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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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1  中國時報

     馬總統昨天終於在陳雲林即將來台前夕,親上媒體說明政府立場,從某個角度來說,遲來的說明總比沒有好。但這個專訪所暴露出的問題恐怕不比解決的問題少。

     關於近日以來台灣社會對於馬總統在兩岸關係上「過分親中」的疑慮,尤其是所謂的「兩區說」,馬總統提出了正面的回答,指出這是根據憲法修正條文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中華民國之下存在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所以三鹿奶粉產自中華民國大陸地區?XDDD,那馬先生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怎麼不為轄下人民的脫序行為跟全世界道歉呢?請把謝謝指教翻成英文,3Q!!)

     如果馬總統是一位法律學教授,他的說明是十分清楚的,從法源上很扼要明確地表述了所謂「兩區說」的法律根據。按照法律來說,馬總統的說法完全站得住腳。

     但這種學院法條式的回答恰好反映出馬總統完全不理解為何台灣社會出現這麼大疑慮。台灣社會對馬政府有所疑慮與保留,原因不是法律上的,而是政治上的。認為用簡單的法律條文能解決複雜的政治問題,不是幼稚,就是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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